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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进宁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检查的通知

  4.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5.执行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6.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情况;

  7.分公司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二)施工企业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

  (3)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4)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
  (7)企业依法取得的各种证照情况;
  (8)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度;
  (9)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

  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情况;

  (10)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实施情况及其他安全管理资料;

  (11)其他法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内容。

  2、质量方面

  (1)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资格、上岗情况(是否与进宁备案一致);

  (2)主要专业工种人员证书(必含资料员、砼工、焊工)及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情况;

  (4)是否有偷工减料及是否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5)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及时返修;

  (6)是否签署质量保修书并履行保修义务;

  (7)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资质、施工方案及审批、从业人员培训及技术交底;

  (9)是否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10)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及隐蔽工程验收情况;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

  (三)监理企业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方面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审查施工总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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