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四日
银川市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的宏观调控目标,按照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的原则,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销售等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适度调控,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增加市场供应,分类调节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市场调控,完善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和预警机制。
1、银川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针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委、政府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2、物价、统计(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住房保障部门在近期内每月(以后各上下半年)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统计、分析,并专题报市委、市政府。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健全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
1、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 2010年开工建设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限价商品房800套。对社会进行公开出售,每平方米控制在3000-3300元之内。
2、继续强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10年开工建设套型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