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经委(工业局)、政府国资委、工商局、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甘肃矿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工商局:
为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水平,营造信用环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我省《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我省《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依法治省工作,为我省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立企业诚信守法制度为核心,以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围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协调各方资源,完善法治环境,推动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诚信守法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民主法治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我省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 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使企业自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做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较为完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养显著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显著提高;企业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厂务公开等民主制度健全,运行机制顺畅,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市场营销交易行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守法、诚信、负责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