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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证员协会关于调整涉台公证书副本寄送费的通知

甘肃省公证员协会关于调整涉台公证书副本寄送费的通知


协会各联络组,各涉外公证处:
  基于国际邮资下调,为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响应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与海基会《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签署,促进海峡两岸民间进一步交流,经研究,决定将涉台公证书副本寄送费由原来的每份260元人民币下调为每份2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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