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任务
3、提高对法制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重要执法部门,具有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多项职能,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起着重要作用。全系统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快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努力构筑公正、公平、公开的法规制度体系,把司法行政的各项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对于完善行政管理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行刑水平,保障依法行使职权,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大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司法行政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法制的进步与文明。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有计划地加快推动规章制度建设,围绕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要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依法建章立制,不越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废止、修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
5、进一步严格依法办事程序。要通过全面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等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清理并公布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和理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职能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权限和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遵守依法行政、依法行刑的各项规范和程序,切实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杜绝渎职、越权、滥用权力以及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制。要在已开展的政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的基础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要发挥报纸、电视以及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宣传和介绍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明确公开的项目、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广大干部和人民警察要熟知工作业务,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的工作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