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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教育厅等关于对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


  第一检查组:

  组长:马 驰  省司法厅副厅长

  成员:李 晔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牛科举  省教育厅政法处副主任科员

  曾 霞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科员

  检查督导地区: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嘉峪关、甘肃矿区

  第二检查组:

  组长:李贵富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韩 羽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敏维奇  省教育厅政法处副处长

  省综治办处级干部一名

  检查督导地区:兰州、陇南、临夏、甘南

  第三组检查组:

  组长:丁巨胜  团省委副书记

  成员:王文亭  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贾永宏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

  魏宗辉  团省委权益部干部

  检查督导地区:白银、定西、天水、庆阳、平凉

  四、检查督导方式和程序

  本次检查督导除由省上检查市州外,各市州应对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导。

  (一)听取各市州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相关资料及本地近三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统计数据报表等内容。

  (三)实地抽查学校法制教育开展情况和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情况。

  (四)召开检查小组会议,根据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和实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综合意见和具体督导措施。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规范青少年行为,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预防和降低青少年犯罪,构建和谐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此次对三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督导,对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在人员、时间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要把此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检查和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成功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不断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各检查组在检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向依法治省办公室提交书面检查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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