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以及公布等制度。
12.建立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清理、评估等制度,制定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备案和公布。
13.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制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时无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现象。
14.无因地方规范性文件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或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三、推进依法行政
1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和增强,每年参加依法行政培训不少于1次。
16.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范,政府部门职能和权限界定合理,所属部门职能争议协调有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健全,预算管理和监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17.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落实。
18.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完善,无因审批行为引发的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19.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种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20.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1.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健全;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程序正当、定性准确、裁量适当,随意执法、趋利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建立健全,每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2次;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因执法行为引发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22.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