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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地税局局长吴福姐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地税局局长吴福姐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六政秘〔2010〕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
  六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吴福姐同志自2007年到任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积极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着力优化税收服务方式,地方税收连续3年大幅增长,2009年度全市地税系统各项收入达37.8亿,同比增收11亿元,增幅居全省第一,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显著,树立了地税机关新形象。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7号)精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省地方税务局同意,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地税局局长吴福姐同志记二等功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并发奖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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