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32号)


东营、威海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核定风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请示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9]1906号文件规定,华能东营河口风力发电一期工程(33×0.15万千瓦)和荣成天济风力发电项目(3×55 千瓦)的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 0.61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