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为重点,减轻基层组织负担。严格执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规定,继续巩固和深化清理成果,按照规范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检查考核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健全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规范诊疗服务、加强价格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医德医风教育为载体,不断完善医德考评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风气转变;继续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审批和发布的有效监管。
(二)持续深化七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力度,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县(市、区)教育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防止“重点校”利用资源优势衍生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不断完善配套措施,从制度、程序和运作三个层面上杜绝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省定标准,低于省定比例的不得提高;进一步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点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理顺管理体制,巩固“四分开”工作成果,保证中介组织在人、财、物关系上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继续理顺部门职能,理顺行业管理关系,杜绝多头管理、行业分割和部门垄断,理顺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理顺跨地域执业的管理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管;加快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督促力度,尽快完成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规范离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的任职行为;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进行认真梳理和筛选甄别,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重组或注销、撤销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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