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挂(商)2010―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挂(商)2010-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0〕23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国土资挂(商)2010-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华政地〔2010〕5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国土资挂(商)2010-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6721平方米,土地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该宗地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0〕17号文批准作为华安县城市建设储备用地。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等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