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业。充分发挥我市在通信网络设备生产制造及市场消费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下一代网络(NGN)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通过与设备制造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互动合作,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
(二)网络增值服务业。加快发展电信增值服务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大力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业务。积极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媒体、增值电信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电信新业务、新服务发展,使传统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综合信息服务企业转变。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东莞,促进网络增值服务业集聚发展。
(三)数据库业。加快建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专利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加强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互联和共享。加快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加工和应用的产业化,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建设若干个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和网络数据中心。
(四)信息咨询服务业。大力提升数字出版管理、图书、报刊、音像等平台服务,推动数字报刊业、数字出版流程再造、电子纸和移动阅读器的发展。着重推动面向投资、研发、管理、策划、决策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融资租赁、信用担保、会展、公证、广告、培训等专业信息服务,监理、规划、评估、测试、认证、信息安全等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各类信息中介组织的发展。
(五)数字设计与文化创意业。依托我市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化的工业设计、产品外形外观设计、工业模型与模具设计等工业数字设计创意服务业。加快发展以产品包装设计、视觉传达、建筑装饰设计、广告和平面设计为主的视觉数字设计业。整合各领域的数字设计创意资源,积极开展与国际数字设计创意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数字化工业设计理念与技术,推动数字设计创意产业从单一产品设计走向形象设计,从产品外观设计、性能设计发展为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设计。促进信息技术在文化传媒、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咨询策划、广告会展、时尚消费、娱乐休闲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六)动漫与网络游戏业。重点发展动漫画、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等行业,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培养动漫与网络游戏创意师、设计师和工程师,提高动漫与网络游戏的原创能力。加强产业链整合,促进动漫与网络游戏开发商、生产商、运营商、发行商、销售商及周边服务商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通过产业化组织,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生产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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