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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二)认真做好名牌产品发展规划。为加快我市从经济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要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我市发展名牌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工作职责的要求,从名牌带动战略与我市企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把创名牌与发展外资经济、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制定好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名牌带动战略的研究。市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相关领域名牌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和高技术领域企业,实施名牌推进工程;要致力于改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正确选择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培育和形成名牌优势;要研究如何引导企业提高认识,自觉从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制订符合企业发展的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

  (四)大力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我市名牌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建设和完善以品牌宣传、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委托或组织中介组织或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本行业名牌带动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为我市企业名牌的创立、发展、壮大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

  六、认定管理

  (一)完善对名牌的评价认定工作。工商、质监、检验检疫、农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现有评价标准与认定办法,进一步做好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出口免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名牌。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名牌保护机制,经贸、工商、质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和关闭技术工艺落后、质量低下的产品和“五小企业”,加强部门间的联合与协调,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对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对名牌自身的管理,维护名牌形象。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要加强技术进步,搞好市场营销网络、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名牌价值与形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市场规则等不正当竞争以及出现其它重大违规问题的,有关评审部门将取消其取得的名牌称号,以维护名牌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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