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漳政综〔201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7月7日,“福建土楼”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是我市文化事业的一件大事。在九年的“申遗”过程中,南靖县、华安县和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恪尽职守,忘我工作,为“福建土楼”申报世遗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中讲奉献、做贡献,促进我市“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漳州三个文明建设。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武夷山、福建土楼申报世界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闽政文〔2010〕2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靖县土楼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等10个“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张翼腾等41名“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作出新贡献。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及其他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加快建设生态文化名市,促进漳州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漳州市“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漳州市“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共10个)
南靖县土楼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
南靖县公安局
南靖县书洋镇人民政府
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南靖县供电有限公司
华安县委宣传部
华安县文化体育局
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社会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