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莆政办〔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自给水平,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85万亩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粮食生产领导
我市是粮食的主销区,粮食产需缺口大,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把粮食生产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坚持政府保面积,部门保产量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想方设法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年底将对各县(区、管委会)的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管委会)给予奖励。
二、落实粮食播种面积
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补贴和农机具购机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到位,确保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要把落实85万亩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宣传发动,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千方百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贯彻落实省政府防止耕地抛荒的有关政策,引导代耕和促进耕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杜绝可耕地抛荒,挖掘粮食生产潜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
三、努力提高粮食单产
各地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农田水毁工程,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视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进一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要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增产效果好的粮食“五新”成果进村、入户、到田,提高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率。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抓好超级稻高产栽培、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再生稻高产栽培、马铃薯脱毒种薯和稻草包芯栽培、甘薯脱毒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关键措施的推广应用,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主攻粮食单产,充分发挥科技增粮作用。要引导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