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10〕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莆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事项。
(二)研究制定廉租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申报中央补助投资(资金)需求规模, 提出省级配套资金的建议。
(四)组织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实施进度等情况,并指导地方做好实施和质量保障等有关工作。
(五)跟踪掌握、汇总统计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协调小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农办、监察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人行、审计局、银监分局等单位参加。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天耀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黄元模 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翁国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庆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丽红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黄金辉 市农办副主任
许文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明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余 晖 市建设局副局长
卓良好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陈金通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国富 市水利局副局长
沈祥开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潮月 市审计局副局长
翁健敏 市人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