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财政新增安排235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生866名。
41.增强城乡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省75%的村卫生室(所)、85%的乡镇中心卫生院、90%的县级综合医院、80%的县级中医院、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42.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省财政安排9000万元,对所有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00元,达到1200元,其中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再增加补助600元,达到1800元。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43.开展中职免费教育试点。财政新增安排6.3亿元,为全省约15.75万名中职(含技工院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44.资助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从财政就业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资助全省1.5万名城乡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4050”家庭中的初、高中毕业生入读技工院校,政府给予每人每年补助学费2000元,每人补助两年。已享受中职免费教育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45.扩大免费开放博物馆和纪念馆范围。财政安排资金1.5亿元,将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和纪念馆增加至100家。
46.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财政整合和增加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校舍改造。
47.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省财政继续安排1.2亿元,用于全省农民群众免费看演出、看电影,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
48.推进“农家书屋”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建成5000家“农家书屋”;对1825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通广播电视,基本完成我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49.加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力度。筹集资金1.5亿元,投资建成68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50.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统筹安排资金5200万元,建成20个县级群众体育综合健身场所;筹集资金1500万元,在505个行政村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试点。
(六)住房保障。
51.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财政投入40亿元,新建廉租住房5.9万套,面积295万平方米;安排财政资金4亿元,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
52.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全省完成设区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面积26.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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