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应急工作能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药品的安全性发挥着重要的预警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各地应确保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三要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主动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四要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快发现,快报告,快调查,快处理,快公布,把可能造成的损害或影响降到最小。
六、坚持预防为主,制度约束原则,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要把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用于实践,指导监管工作。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始终贯彻“预防为主,制度约束”的原则,做到常态监督为主,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预防为主,防范风险与违规查处相结合;过程监管为主,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注重制度约束,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认真实施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制度、重点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制度、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制度、药品生产飞行检查制度、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约束和长效机制。
药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形象。必须充分认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分析药品安全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因素,积极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完善制度,严格监管,继续下大力气抓整顿、抓巩固、抓提高。2009年,要以“保安全”作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提供保障:一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建立和完善落实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二要加强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高药品安全监管人员总体业务水平,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的能力;三要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督查考核体系,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机构改革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层、不走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