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合我省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管理,在制度落实、软件应用、人员配备和硬件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利用“药品电子网络”监管和GSP再认证的契机,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储存、销售全过程的动态监控,重点解决GSP管理不规范、入库检查验收不严导致非法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等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化监督实施GSP工作,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使监督实施GSP工作为我省医药经济发展服务。
三、突出重点,做好药品市场监管全面工作
坚持药品市场监管“五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一)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大案要案为重点,做好打假治劣工作。一是针对以义诊、祖传验方、民族药、特效药和邮购药品等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的状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二是理顺药品抽验的管理机制,以药品监督抽验为手段,充分发挥药品快检技术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样力度,对发现的假劣药品,要依法查处。三是协调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探索全省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形成由点到面的打假治劣高压态势,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
(二)以强化药品市场流通监管为重点,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安排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省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检查。一是全面整治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二是打击非法原料投产和医疗机构制剂、中成药等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加大对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和疫苗的专项监督检查。四是联合开展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三)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力度为重点,做好广告监管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市、州局应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测系统”,开展广告监管工作,提高广告监测效能。二是继续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产品行政强制的力度,对该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宣布产品停售和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广告发布企业诚信体制,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及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出警示公告。并采取告诫、约谈等监管措施,规范广告发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