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莆政综〔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莆田市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做好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工作,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把第二个五年规划确定的任务分阶段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加强检查督导,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切实履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制定《2010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推动行政机关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四)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县建设。把仙游县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2010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县推进工作的联系、沟通、指导和督促,加大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宣传力度,坚持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做法,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