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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职[2009]16号)


各市州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09年10月17日-18日。

  10月17日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7日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8日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申请参加考二科(免二科)的人员,先决条件是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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