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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及“五一”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及“五一”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9〕130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拉开序幕,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稳步推进。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处于一个特殊阶段,任务纷繁复杂,影响因素增多,多重挑战接踵而至,监管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防止药品市场秩序和监管工作出现波动,防范药品安全事件发生,消除隐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现就做好特殊时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在特殊时期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和能力

  今年以来,金融危机蔓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新医改相继启动,这些重大事件、重大政策对监管工作和药品市场产生深刻影响,监管体制发生改变,市场利益格局重新调整,面临诸多挑战。在特殊时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更好地凝聚到肩负的责任上来,一如既往、扎实有效地做好监管工作。要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充分认识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把困难估计的更充分一些,把问题分析的更透彻一些,把情况掌握的更准确一些,把措施考虑的更周到一些,深入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确保不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整治活动

  保证药械质量安全是监管工作永恒的主题。要紧紧围绕省局年初确定的监管工作要点,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大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在生产环节,要深入开展源头专项治理,做好物料、检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原辅料使用化学原料、违规投料、检验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要加强药品GMP认证检查,做好中药注射剂类药品再评价工作,强化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规范和推动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切实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

  在流通环节,要认真开展GSP再认证工作, 重点解决部分企业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入出库药品质量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严厉打击以义诊、祖传验方、特效药等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全面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原料投产和医疗机构制剂、中成药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和疫苗的专项检查;加大药械广告整治力度,对违法广告和违法发布广告的产品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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