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医药工商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办〔2009〕13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药行业统计是政府宏观调控,实施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医药因其行业的特殊性,一直以来受到国家重点监控。为使全省医药行业统计工作尽快适应国家改革发展形势需要,提高医药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更好地促进我省医药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由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医药工商企业统计报表的填报与汇总工作。希望各市、州局高度重视,把医药行业统计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指定专人承担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医药行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辖区内全部独立法人单位医药生产企业(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生物生化药品、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药专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中药饮片八类生产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二、统计方式
应用中国医药统计网(www.yytj.org.cn)直报系统统计上报报表。我们将在近期内提供各市、州局登录名和登录密码。
三、填报内容和填报时间要求
要求填报季度报表和年报。季度报表的报送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次月5日前上报,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前。
各市、州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请尽快安排专人做此项工作,同时提供辖区内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名单并上报省食品药品协会,以便在统计网内建立企业名录。
具体填报内容和方法可登录中国医药统计网(www.yytj.org.cn),在首页下载《中国医药统计网用户手册》和《医药统计报表制度》。医药统计具体业务请与省食品药品协会联系。
联系人:易萍 何晓雯
联系电话:0931-8414784(传真) 8827661
E-mail:8414784@163.com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