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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关于举办2009年度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讨班及面授、函授培训的通知

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关于举办2009年度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讨班及面授、函授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

  全省2009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讨班及面授、函授培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级研讨班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协会今年试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讨班。凡具有药学(中药学)硕士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执业药师必须参加高级研讨班学习。学习结束后登记2009年继续教育15学分。其他执业药师自愿参加高级研讨班学习。

  1、研讨内容:兰州大学药学院李红玉院长、贺殿教授等作专题讲座,并与学员共同研讨。

  2、时间:7月24日报到,7月25日至7月26日上课。

  3、地点:甘肃国际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24号,在静宁路十字至南关什字之间)。

  二、普通班

  1、培训内容:GMP审计技术、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临床药学的现状与未来、消化性溃疡的药物治疗、我国血液制品产业的现状与展望、药品风险管理、常见病的中医诊治-肾系疾病、中医养生学等内容。

  2、培训形式:

  2.1 集中面授

  集中面授时间与地点:共举办3期。

  第一期:药品使用单位,6月12日报到,6月13日至14日上课;

  第二期:药品经营单位,7月3 日报到,7月4日至5日上课;

  第三期:药品生产单位,7月10日报到,7月11日至12日上课。

  报到地点; 甘肃国际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24号,在静宁路十字至南关十字之间)。

  2.2 函授

  如不能参加集中面授者,可参加函授,将培训费及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邮寄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通过自学及作答试卷的形式,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因故未能参加2006年、2007年、2008年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的执业药师,亦可通过参加该年度的函授进行补习,报名时务请说(注)明参加函授的年度。

  2.3 网授

  详见5月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栏目内发布的《关于举办2009年度甘肃省执业药师远程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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