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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09〕198号)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你局对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现场验收意见,经审核,同意兰州盛原药业有限公司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请通知该公司持《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至省局办理增加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范围的手续。你局应加强日常监督,保障企业经营规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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