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食药监法〔2009〕20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七月二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09]87号)精神,现就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意义。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依照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结合具体违法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过大,是造成行政执法不公,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合理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以及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局根据各方收集的意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重点破解的难题之一,组织力在省内外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和通报存在问题,先后制定了《甘肃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甘肃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和《关于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指导意见》等,形成了规范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一系列相互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各单位要重视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意义,认真细致地做好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