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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不良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试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突发重大不良事件风险评估程序(试行)》等规定的通知


  七、确需召开专家咨询会的,省评价中心依据事件性质拟定专家会组成人员方案。专家组成员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家库中遴选,如不能满足需要也可在专家库范围之外临时聘请专家。一般情况下,专家组成员须包括临床医学、临床药学、流行病学或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等学科方面的专家,必要时可聘请药品检验、免疫学、毒理学等相关学科方面的专家。专家组一般5~7人,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专家咨询会由省评价中心主持。

  八、召开专家咨询会,应准备以下资料:

  1、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过程、严重程度,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概述等。

  2、会议的目的和咨询项目。

  3、现场调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患者使用药械过程中的情况说明;不良事件发生时以及救治过程中患者的体征、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病历(救治记录)及处方;救治过程的说明;当值医生和护士的现场情况说明;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的产品说明书复印件;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购入渠道证明及流向;其他患者使用同批次产品的情况说明等。

  4、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抽样检验的初步情况。

  5、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相关的安全性资料和文献。

  6、其它相关资料。

  九、专家咨询会按以下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事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概述、会议的目的和咨询项目,介绍参会专家组成员、组长及副组长人选及其他参会人员情况。

  2、调查部门介绍突发药品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现场调查情况。

  3、检验部门介绍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检测情况。

  4、专家组长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和讨论,形成专家个人意见及专家组意见。

  5、专家组长宣布专家咨询意见。

  十、专家咨询会形成的专家咨询意见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不良事件涉及的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安全性基本情况;

  2、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与不良事件关联性评价;

  3、对该不良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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