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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甘食药监函〔2009〕66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对下一步防控药械监管工作做好安排部署,省局决定,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要围绕组织领导,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责任落实、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抽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以及防控药械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取得的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总结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总结报告请务必于2009年7月20日12时前报省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开银;邮箱: gsda_zwxx@163.com;电话:0931-2166676,138933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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