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价格监管处
拟定本市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本市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监审办法;开展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预测调查和直报调查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调整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的重要工农业产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监督;拟定和调整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价格;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组织实施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听证;协调组织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集体审议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3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2名分别兼任市物价局局长、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其中:主管12名(综合事务主管、经济综合主管、体改法规主管、农村经济主管、工交能源主管、社会事业主管、行政审批主管、固定资产投资主管、城镇建设主管、金融商贸服务业主管、价格管理主管、收费管理主管),副主管6名(由发改委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银川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挂靠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的政策;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建议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提出战时动员措施;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支前保障工作;完成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经济动员机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核定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受理、查处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实施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受理价格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6名,科级领导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