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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行政审批处(固定资产投资处)

  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政策,会同有关处室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意见;提出政府投资总规模、结构,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组织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并协调实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组织和管理;承担组织银川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储备建设;参与银川市重大项目建设稽查工作;负责本委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申报、审批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核准符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及招标方案;审批权限内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除外);审批自制价格标签;承办商品房价格备案;审批(变更、注销)《收费许可证》。

  (四)服务业发展处

  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服务业各行业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服务业的综合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制订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编制、上报全市利用国外资金计划,做好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编制市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联系、协调自治区驻银金融行业监管机构及在因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定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与推荐;了解掌握银川地区企业资本运作情况,协调企业与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指导上市企业开展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督促、指导上市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和运作;协调金融机构落实全民创业融资政策,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拓宽创业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融资渠道;承担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商贸、服务贸易等流通领域重大发展事项;组织制定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负责对建立各类市场进行论证;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总部经济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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