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为银川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1、物流行业管理的职责。
2、口岸管理协调工作职责。
(二)划入职责
将原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客运、公共客运的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责任,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
2、统筹城市和农村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快区域性交通运输中心建设。
(四)取消职责
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农村拖拉机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公路、城市客运、水路、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道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规划并实施交通运输网络建设,推进区域性交通运输中心建设;协调指导城乡各种运输方式衔接。
(三)指导交通行业改革;维护公路、城市客运、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培育壮大运输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协调组织高效快捷的交通运输流,交通运输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