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精神,设立银川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新增职责:
1、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工程建设职责。
2、承担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生活领域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管理职责。
3、协调解决国外投资企业投诉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制定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现代物流宏观管理和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拟定城市商业中心、商业街、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
(五)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担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负责会展业、直销、特许经营等行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