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食〔2009〕285号)
各市(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做好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国庆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长假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中央和全省各地将组织重要庆祝活动,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会等活动大量增加。做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国庆60周年良好的社会环境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针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落实节假日期间各项监管工作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市场食品安全,确保节日期间我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集中整治。要针对当地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加强对本地区餐饮服务业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一是要加强庆祝活动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旅游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农家乐、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三是要落实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四是开展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目前我省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各级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能,及时互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全力以赴做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在节假日期间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