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业和能源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运输、邮电、能源等专业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业基本情况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各行业生产经营进度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各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能源生产经营及能源消费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能源统计基础建设,督促检查各能源统计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政府交给的有关能源统计工作,开展全社会能源工作的统计咨询服务。
(四)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农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经济基础情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三农”情况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和农村各项产业的统计以及农村乡镇统计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其基本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和全行业的统计数据,全面反映商业、服务业市场运行情况和商业企业经营情况,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各行业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汇总贸易、外经、“三资”企业的统计数据,开展有关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统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搜集、整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系统的统计资料;对人口、劳动力资源、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科技教育等行业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25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其中:主管10名(综合事务主管、诚信建设主管、国民经济核算主管、投资统计主管、工业统计主管、农业统计主管、能源统计主管、法制工作主管、服务业统计主管、人口和社会统计主管),副主管4名(由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设定)。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