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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挂银川市发展研究中心、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现就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银川市发展研究中心、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1、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联络协调职能。

  2、银川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联络职能。

  (二)强化职责

  扶贫开发互助资金、劳务输出、中长期培训和社会帮扶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对全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政府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根据市政府主要决策的需要,对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政府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供领导决策参考的方案和建议。

  (二)开展对中央、自治区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的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反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创造性的经验,并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三)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政府提出的重大研究课题;与大专院校、社会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改革方面的研究。

  (四)参与银川市重大经济活动和重要经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并参与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市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编制扶贫开发项目年度计划,提出实现规划、计划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六)组织扶贫项目的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和评价;监督和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的使用以及扶贫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制定全市扶贫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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