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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五)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信息网络并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动态;

  (六)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联系国内外相关大型企业、投资机构来银考察投资,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七)负责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招商引资政策方面和项目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外来投资者的上访及投诉接待,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客商反映的具体问题,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开展招商,为经济合作工作牵线搭桥;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外省市在银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和我市在外省市设立办事机构的登记备案;管理外省市企业驻银办事机构;负责东西部合作企业认证管理;

  (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和汇总上报;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和“全民创业”工作中涉及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技术合作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研究拟定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政策、措施。承担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文电、会务、财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建设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信息网络并对外发布信息,开展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动态;承担本部门工作流程再造设计及对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工作。

  (二)合作处

  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来银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承办国内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指导协调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及经济协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发布;组织、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论证、包装和推介。

  (三)项目处(银川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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