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为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现就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将原银川市招商局、银川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职责划入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二)新增职责
1、组织开展项目对外推介活动职责。
2、征集、开发利用外资创业项目职责。
3、协调解决国内赴银投资企业投诉的职责。
(三)强化职责
1、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职责。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收区外、境外个人或企业来银投资创业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制定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活动;组织招商及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促进区外、境外个人或企业来银投资创业
(三)负责友好城市的缔结和联络工作;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和企业来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承办市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组团出访;协调、指导各招商主体和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招商引资专业人员培训;负责对引进外来投资中介人的奖励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