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食药监市〔2009〕30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各有关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甘肃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与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柳煊
电话:0931-213283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甘肃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根据《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依法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强化企业履行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促进药品市场竞争有序、公平公正,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分级负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保证质量的工作原则。通过这次换证,进一步提升企业药品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鼓励和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迈进,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全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具体实施药品批发企业(含非法人批发企业、下同)的换证工作;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公司及门店、下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