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67号),设立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职责
1、信息产业统筹规划、结构调整和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工作。
2、能源行业管理工作职责。
3、承担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生产领域物流配送管理工作职责。
4、支持企业开展二次创业,征集、开发工业类创业和创意项目,为企业创业提供资金扶持的工作职责。
(二)划入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2、将原市信息中心承担的全市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推进“兴工强市”方略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相关引导扶持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责任,研究拟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