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邮政公司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卫医发〔2009〕274号)
各市(州)卫生局、公安局、经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邮政局:
现将《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甘肃省邮政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市场秩序,促进甘肃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