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甘交劳[2009]18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 号)要求各地区、各行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O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开展“三项行动”的部署结合省厅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组织实施“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道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证书制度,对无证、证照不全从事营运的车辆或船舶要立即停止运营;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大对施工企业资格的审查力度,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于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清出施工现场。各部门、各单位在发生责任事故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上报。
二是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在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抓好“四客一危”重点船舶和刘家峡、白龙江、碧口水库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公路工程建设管理部要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实施网上挂牌督办,销号管理,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经费,建立安全资金使用台帐,保证专款专用;继续加强道路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加大“三关一监督”工作力度,从管理职责、市场准入、车辆等级评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狠抓落实;公路养护部门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易发生山体坍塌的危险路段要加强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查,对陇南地区去年未整改完成的60项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