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参照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并按照所属市、州交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三、采取措施,全面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安全监管工作新方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修订 《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进程,适时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约束作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建立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方式、方法,加大安全监管的广度、力度和效率。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安全控制能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养护和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力度,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安全控制能力。要督促有关部门,围绕改善道路、水路通行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紧抓交通运输部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范围的有利时机,对农村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有重点、分阶段的实施安保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保维稳月”等活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本辖区内各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养护管理部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和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开展好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制定的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指导交通企业调整和优化结构,逐步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要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和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整体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五)重视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交通行业部门和单位,围绕《
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传媒,并通过印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举办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班,定期组织各类安全业务知识考试,努力提高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