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521号)
罗建移、刘金怀、陈丽红: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罗建移出资17万元,出资比例为34%;刘金怀出资16.5万元,出资比例为33%,陈丽红出资16.5万元,出资比例为33%。
三、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麦科特国际大厦10楼1011室。
五、惠州惠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罗建移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刘金怀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