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583号)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你社《关于我联社辖内部分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粤农信联函[2009]1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社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并通知上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序 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
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蕉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45680591-5 | 4414004568059100 |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新东北路十九号 | 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
2 | 汕尾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9677780-6 | 4415001967778000 | 汕尾市城区西小区22栋1-2楼 | 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