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578号)
颜少伟、梁桥荣: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核准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颜少伟出资40万元(占比80%),梁桥荣出资10万元(占比20%)。
三、核准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核准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恩平市恩城新平北路37号金泉世纪花园5幢2号铺位。
五、核准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梁桥荣的江门同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