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时间:
白天: 8 : 30 - 20 : 30
夜间: 20 : 30 -次日 8 : 30
二、值班要求 :
1.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交接手续。重要信件做好登记及交接,遇有急事、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必要时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
3. 履行巡查职责,注意机关各办公室有无异常情况;
4. 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由本处室负责调整,并提前一天向带班领导报告。
5 .夜间值班由男同志轮流担任,女同志原则上不安排夜间值班。
6 .节假日和重大紧急状态下的值班,另行安排。
三、紧急电话:
6 号楼值班室: 6944021
内蒙古政府总值班室: 4826031
国家局值班室: 010-82260001 、 010-82260011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