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588号)
东莞市飞达集团有限公司、黄坤球: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东莞市飞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92万元,出资比例为96%;黄坤球出资8万元,出资比例为4%。
三、核准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佳力大厦首层3号铺。
五、核准东莞市正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黄坤球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