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金平营业部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609号)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平保养粤发[2009]2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金平营业部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给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其及时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金平营业部 | 69475111-5 | 4405006947511100 | 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110号金裕园1幢203号房 | 法律、法规及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