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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豫司文〔2009〕22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在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现就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在我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河南法制报》是我省唯一的专业法制类报纸,是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宣传的重要阵地。这两份法制类报纸,是广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窗口和渠道,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先进、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运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宣传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扩大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在全省的影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让各级领导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的征订工作

  根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要求,省厅结合实际,对2010年度《法制日报》和《河南法制报》下达征订任务各3844份(各单位具体任务见附表)。各地各单位宣传部门为征订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的征订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组织好征订工作,保证完成任务。省厅将根据征订进度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各地各单位要将《法制日报》征订发票复印件(盖有当地邮政部门印章)收集整理后,于明年3月底前报厅宣教处,由宣教处统一汇总核对后,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励。《河南法制报》的征订,省属监狱、劳教所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负责安排组织,其它单位直接到当地记者站办理订阅手续并领取奖励,订阅总数和发票复印件同时报厅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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