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市金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612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广州市金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太平寿粤[2009]1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市金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广州市金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广州市金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 61853610-6 | 4401006185361000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西横街190号104房 |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